清朝嘉庆年间,江西人王振发在茅台创立王天和盐号和烧房,迅速成为仁怀首富。王振发膝下有五个儿子,以“鸿、家、作、国、用”为序,其名均带一宾字,即王鸿宾、王家宾、王作宾、王国宾、王用宾。小儿子王用宾留守祖业,在茅台镇经营着天和号盐号和烧房。
王振发之子,清朝嘉庆年间其父王振发,上有4个哥哥,王鸿宾、王家宾、王作宾、王国宾、其父王振发令小子继承祖业,在茅台镇经营着天和号盐号和烧房。
王用宾之子,(清光绪五年),天和号烧房老板王用宾年仅21岁的儿子王立夫和仁怀大地主石荣霄(又名王映奎)以及清末秀才孙全太共同创办了荣太和烧房。王立夫以自家的烧房作价入股,两个出资人的名字和王立夫的盐号招牌中各取一字,定名“荣太和”烧房。因王立夫以烧房入股,且拥有祖父王振发及父亲王用宾传承的家传酿酒手艺,便由王立夫管生产、销售,石荣霄管账。
(又名王映奎)以及清末秀才孙全太天和号烧房老板王用宾共同创办了荣太和烧房。石荣霄本名王映奎,由于家境困难,常为学款和伙食费担忧。石姓富户膝下无子,万贯家财得有个继承人,遂过继映奎为子,并改名石荣霄,1879年石荣霄与孙全太各出200两银子,王立夫以自家的烧房作价入股,两个出资人的名字和王立夫的盐号招牌中各取一字,定名“荣太和”烧房。因王立夫以烧房入股,且拥有祖父王振发及父亲王用宾传承的家传酿酒手艺,便由王立夫管生产、销售,石荣霄管账。 清光绪16年,石荣霄逝世,石荣霄膝下有子王连城、王鸣珂。
石荣霄之子
王德芳胞弟,(1891—1945)比较强势,王德芳逝世后王泽生继承了荣和烧房,据传其人是个厉害角色。在他参与荣和烧房经营管理后,更凸显出他的商业秉赋。 民国十九年(1930)前后,在军阀侯之担部队任职的孙全太的后人孙明远借股权问题制造纠纷,要求清算历年账目。王泽生知道孙明远不好对付,送去1000瓶茅台酒平息事端,彻底了结了孙全太方面的纠纷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)前后,王泽生迫使王立夫的儿子王承俊“自愿”退出经营,退还参股本金,并办理了退股手续。至此,荣和烧房走上了王泽生经营的道路。 自王德芳逝世
王泽生之子,王丙乾(1913—1951),王泽生之子,贵阳师范学校毕业。民国二十九年(1940),仁怀成立简易师范学校,将原仁怀县立两级小学改名为简师附小,并改校长为“主任”,王丙乾曾任主任,后任茅台镇镇长。王丙乾掌管荣和烧房仅仅不到6年,王丙乾及荣和烧房又一次迎来命运的转折点。 新中国成立后,1951年11月,通过两次协议,以旧币一亿三千万元(一万元旧币折人民币一元)购买了华茅-成义烧房(华联辉-华之鸿-华问渠)。1951年2月20日,仁怀县人民法庭第37号刑事判决书中称“王丙乾为首阴谋支持匪